大三那年,学校依旧举行了隆重的"一二九"晚会,我,从一年级开始便被同学高抬为物理系的"磁性小王子",应邀唱了一首《中国心》,掌声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候,我就安然的往后台走,把手中的话筒递给下一个节目的表演者,心不在焉的向对方望了一眼,没想到--一头飘逸的短发,一双微笑的大眼睛就此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永恒的影子。
很容易的我便知道她是外语系三年级的灵,我在后台听着她朗诵的英文诗《Thison go flove》,莫名的,我的心有一丝被爱抚的感动。灵回到后台很爽朗的对我说:"你的歌唱的真不错!"我说:"我很喜欢你朗诵这首时的真挚。"
晚会结束后,在飘扬的彩纸中我悄悄的递给灵一只黄色的千纸鹤,灵兴奋的对我说:"你知不知道我们还是老乡呢!"于是,我相信了"缘分"二字的奇妙意境。
接下来的日子,在夕阳西斜的黄昏时我便经常携着灵柔软而冰凉的手,肩上背着那把心爱的吉他,爬到学校后山坡的那棵年纪已很大的尖针木旁,和灵背靠着背,铺张报纸坐在地上。
我喜欢一遍遍的弹着《最浪漫的事》,灵就一遍遍的唱着"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,听听音乐聊聊愿望,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,我希望你把我放心上……"数个黄昏就在这浪漫的歌声中浪漫的消逝了,但我们彼此都无怨无悔,因为毕业之时,我们仍在唱着"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……
毕业之后,我们一起回到了家乡--江南的一个小城。我被分配进入一家国营企业过那种一张报纸一杯茶的生活,灵因为学的是英语很顺利的进了一家独资企业。
从此,灵的忙碌与我的清闲成了一个让人心痛的矛盾,我愤然的以为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,虽然没有李白的诗赋,却有着他那种怀才不遇的感慨,从此我开始抽烟,我记得很清楚灵说她最讨厌烟味。
在这种度日如年的日子里,我发觉每次见到灵都比以前憔悴了。我没有问她是因为工作还是因为我,在灵面前我变本加厉的抽烟。
终于,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,灵把我拉到郊外的山坡上,对我说:"你太让我失望了,我们分手吧!下个礼拜我要去加拿大了,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!"当时我的脑中一片空白,只看到灵原本就已苍白的脸在那时愈加的没有血色了……
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,守在电话机旁,第三天,第四天……我还是失望了,终于,在灵说的那个离开小城的日子,我打点了随身的行装,也离开了这个城市。
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--深圳,我应聘去了一家外资企业做很苦的工作--营销,但我因为当时心如死灰,扑在工作上几乎不休息,不久便被提升为营销部主管。
一年多过去了,依然孑然一身的我回到小城看望亲人,在一个飘雨的日子独自一人跑到郊外的山坡上,竟发觉有许多撑伞的身影匆匆的下山来,才想起今天是清明节。
我的眼光被一顶黄雨伞吸引了--和灵的伞一模一样,蓦然惊觉原来我的心中一直都还惦记着她,我不禁想看一下伞的主人。"叔--叔,阿--姨,"一向说话流利的我此时竟然有点语无伦次,我绝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碰到灵的父母,灵的母亲眼圈红肿,看到我之后又是泪水涟涟,我的心禁不住往下沉……
"灵已经不在了,"我谔然!"白血病,工作之后没几个月就走了,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长了,为了能激励你有所作为,也为了不想让你伤心,没有对你说实话……"
灵,我现在说任何一句报歉的话都会奢亵了你对我的感情,我,该如何接受这个现实?
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了,灵,你在天国过的还好吗?今天,我折了二十四只黄色的千纸鹤--为你二十四岁的生日,也为你两周年的忌日。
精彩评论